前不久,顶楼刚刚完成楼顶防水设施的更新修复,平台铺设了5厘米厚的水泥层。有顶楼居民担心:“光伏系统设备的重量是否可能对楼顶结构安全造成影响?”“安装的支点,能不能保证防水层的安全?”小区内老龄人口大,对光伏设备带来的影响接受度低,“光伏电池板是否就像充电宝、电瓶类似的功能存在不稳定性?”还有业主认为,光伏都是租赁设备,权属在某家新能源公司,如果公司倒闭,后续维护、修理和纠纷处理可能难以得到保障。业委会与业主代表、居委会三方座谈后,最终尊重居民的意见,否决了安装光伏板的想法。印度列车脱轨相撞事故致近300死900伤
印度列车脱轨相撞事故致近300死900伤二审中,人民法院了解到,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,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,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。为避免程序空转,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,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,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,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;同时,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,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,合理设置、规范优化考核指标。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,及时进行整改,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,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。印度列车脱轨相撞事故致近300死900伤
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《印度列车脱轨相撞事故致近300死900伤》